中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舞蹈教育委员会 “教学成果展演”管理规定(暂行)

中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舞蹈教育委员会 “教学成果展演”管理规定(暂行)

中国舞蹈家协会 2015-04-03

教学成果展演是对教学质量的检验,是给学员提供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直观感受教学成果的方式。教学成果展演可以促进教师相互间的观摩与学习,取长补短,增进教学经验的交流,推动教学质量提高。
1、教学成果展演须星级教学会员单位才能申办,教学会员单位须提前个月向中国舞协提出申请,登陆中国舞蹈家协会教学网(www.danceinchina.org)下载,填写《展演申请表》(附件1),报告预计展演的省份、地点、时间、人数、场次和舞种内容等,并提交《展演组织和安全方案》、《节目单》报送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大型活动部,公共邮箱:cdashejiaowei@163.com

2、一、二、三、四星级教学会员单位如想参加教学成果展演,可以向中国舞协提出申请,由中国舞协协调当地星级教学会员单位接纳,共同完成展演活动。
 3、原则上星级教学会员单位每年只能举办一次教学成果展演。

4、教学成果展演设六类展演证书,将由中国舞协统一颁发中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舞蹈教育委员会盖章的展演证书。评审组由教学会员单位聘请专家和中国舞协指派人员组成。获得前两个等次的学生,其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由申办单位申请,经中国舞协审批后颁发。

5、展演需要现场录像,并报送清晰的录像光盘至中国舞协备案
 6、每名学员参加展演的内容不少于两个组合,鼓励增加节目展演。
7、展演地点应选择专业的演出场地,并配备与其相匹配的灯光音响。
8、由申办单位认真填写《展演证书发放表》(附件2),www.danceinchina.org)下载填写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dashejiaowei@163.com)。

9、自本文件执行之日起实行先汇款后制证的方式。在确认收到汇款后6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日期为准),发放展演证书。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展演光盘一并报送至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大型活动部

10、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统一开具内容为证书费的发票,发票抬头以汇款单具上填写的申办单位为准,不再另行电话确认,按汇款单开具发票后,不再修改。(注: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不收取个人名义的汇款)

11、修改错误展演证书及补打展演证书的工作集中在每年5月和11月,请在这两个月中将需修改的旧证书寄回,以旧换新,其他月份不接受修改及补证工作。如因申办单位提供的原始数据造成错误的证书,修改证书及邮寄费,由申办单位承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大楼B座16层1622房间 大型活动部收

联系人:张国鑫

联系电话(传真):010-59759740

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

2015年3月31日

中国舞蹈家协会

社会舞蹈教育委会

2015年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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