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蜀文艺奖” 首届青年舞蹈比赛的通知

admin    2015-07-24 18:07   

关于举办 “筑就中国梦”暨四川省“巴蜀文艺奖”

首届青年舞蹈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舞蹈家协会、各专业文艺院(团)、专业艺术院(校)及各有关舞蹈文艺工作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力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舞蹈家协会主办的“筑就中国梦”暨四川省“巴蜀文艺奖”首届青年舞蹈比赛拟定于201457月在成都举行。请各单位积极筹备,做好参赛准备。

现将赛事有关事项即赛事章程通知如下:

 

一、舞蹈赛事主题

“筑就中国梦”是本赛事举办的主题思想。

内容形式要求文明健康、表演表现积极向上,热情赞颂党和国家的辉煌成就,讴歌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反映改革开放蒸蒸崛起和人民生活日益幸福,充分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赛事舞种,组别及参赛要求

(一)、比赛项目: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各比赛舞种。

(二)、舞蹈分类: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组和集体舞组。

(三)、参赛节目要求

各舞种、组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参赛作品比赛时间均不得超过6分钟;各舞种、组别集体舞参赛作品比赛时间均不得超过7分钟,且每个节目的参赛演员均不得少于8人或超过25人。

 

三、舞蹈赛事选手、作品规定

(一)、参赛演员年龄规定

本赛事参赛演员年龄规定为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二)、参赛编导年龄规定

本赛事参赛编导年龄规定为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三)、参赛作品年限(含月、日)规定

201171日(不含71日)后创作的舞蹈作品均可报名参赛。注:有参加过全国性舞蹈赛事获奖情况的,不得报名参加本赛事,但未获奖者不受此规定限制。

 

四、舞蹈赛事奖项设置

(一)、各舞种均以按比赛组别分别设置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组和集体舞组表演一等奖、表演二等奖、表演三等奖和表演优秀奖。

(二)、各舞种均以按比赛组别分别设置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组和集体舞组创作一等奖、创作二等奖、创作三等奖和创作优秀奖。

(三)、本赛事设置参赛组织工作奖。

 

五、舞蹈赛事时间安排

(一)、初赛:2014520日左右举行

(二)、复赛:2014531610举行

注:该赛次采取评委看节目录像光碟式进行。故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4531日前,将其参赛节目录制的光盘报送至省舞协组委会办公室。

特别提示:组委会办公室将于2014615日前,公布通知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

(三)、决赛:20147月中旬举行。

 

六、舞蹈赛事报名规定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510日—30

2)、报名地点:四川省舞蹈家协会(成都红星中路二段85号)

(二)、报名要求

1)、凡报名参赛,均应是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于四川省辖内专业艺术院(团)、专业艺术院(校)等从事舞蹈创作、表演、教学的、符合本赛事章程赛事有关规定的方可报名参赛。

2)、凡办理参赛报名,均需经相关文艺机构推荐或持有相关能证明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前提下,方才予以办理报名参赛登记。

3)、凡具备参赛条件者,报名时请按报名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和完善相关报送资料。

(三)、报名须知

1)、领取填报四川省“巴蜀文艺奖”首届青年舞蹈比赛报名表。

2)、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参赛演员及节目编导,由参赛单位统一提交21寸彩色照片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军官证,或学生证影印件1份。

3)、各参赛代表队均需选派一名领队,并提交其大1寸彩色照片2张。

4)、联系人:任俊英、李天翔、武婷婷

5) 、电话:028-86755215  028-86618340 

6)、传真:028-86755215

 

七、其它事项

1)、参赛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有影响比赛公平、公正等不正当行为,凡有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赛事资格。

2)、组委会及主办方拥有本赛事节目的的音像制品、摄影作品等电视播放、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及主办方组织安排的精品晚会和其他公益性演出。 

3)、参加比赛选手所需费用自理。

4)、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届比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点击下载)

“筑就中国梦”暨四川省“巴蜀文艺奖”首届青年舞蹈比赛章程

 

 

 

 

四川省舞蹈家协会    

 四川省“巴蜀文艺奖”首届青年舞蹈比赛组委会

                             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