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舞蹈家协会、各会员单位、广东省内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
为了方便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广东省内)的统筹管理,也为了更好地开展舞协各项工作,现转发中国舞蹈家协会发布的新的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中国舞协将为全国所有已入会会员(于2015年6月30日前由中国舞协审批通过且已在中国舞蹈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并完成上交会费、发送电子版照片到指定邮箱等入会手续)统一免费续期一年,并发放2011年印制的新版会员证,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后全国所有会员都需按规定方式续费;
二、持旧版会员证(2010年颁发的所有版本)的会员,需将旧版会员证于2015年5月8日前交到省舞协组联部,届时将统一邮寄至中国舞协。如有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况不能寄回,请写明情况;
三、拿到2014年印制的新版会员证的会员,证件如有遗失或损毁等情况,请于2015年5月8日前向省舞协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四、各地级以上市所在区域的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的相关资料由各地级市上市舞蹈家协会统一收集,邮寄至省舞协组联部;各会员单位的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由各会员单位统一收集、邮寄至省舞协组联部;其他个体会员可直接将资料邮寄至省舞协组联部;
五、如有疑问可与省舞协组联部联系并咨询。
咨询人及咨询电话:芦莹,020-38486837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307室省舞协组联部
传真:020-38486375
附件:《关于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通知》